首页 炒股入门文章正文

炒股亏损一年了怎么办?炒股亏损60万怎么办

炒股入门 2022年07月17日 09:04 2 touzi333
去年房子卖了打算全投到股市,被我妈劝住,200w放了40w,买了20w基金20w股票,12月高点买的,到现在还有27w,亏损超过30%,已经麻木绝望了,差不多抵得上我一年所有收入,哎,当时信誓旦旦说服我妈,权益市场是大的趋势,没想到自己只不过是一颗韭菜i,房地产市场没割我,股市把我割了,是韭菜就有一把适合你的镰刀,我的心理从企图反弹到后悔没早点割肉,到现在心如死灰,什么基本面都不想分析了,放个三年如果能回本就撤退,a股再不买了,上头只要保证融资发ipo,大多数公司根本不在意小股东,机构就是视基民的钱如儿戏只要扩大规模

一:炒股亏损太多怎么办

炒股多年,从无知到真知,从亏损到盈利,个中酸甜,只有自己熟知,看到现在很多的新散在犯同样的错误并不断的亏损,现详细总结以往操作中的经验教训,望股友们以此为戒,不断磨练总结,争取早日盈利,收获成功,并为论坛多做贡献,下面分别述之:   1.不及时止损。很多人不是不懂这个道理,就是心太软,下不了手。炒股绝对要有止损点,因为你绝不可能知道这只股票会跌多深。设置止损点或止损位,就等于为你买的股票装一根保险丝,如果股价大跌连跌,你只会烧坏(损失)一根保险丝(止损价)。证券投资者必备的基本素质不是头脑聪明、思维敏锐,

二:炒股亏损50%怎么办

良心建议: 只要熔断机制不恢复,大量的抄底资金将会强势介入,进而促进大盘的大盘反弹上涨,大盘上涨后个股受此影响也将会有所反应,你亏损50%的股票将有20%左右的上涨可能(具体看个股的表现),到时再清仓出局比较合适,毕竟能少亏一点就行!
看你手里拿的是什么股票了 假如真的没什么市场 亏损多少在出局 都是对的

三:炒股严重亏损怎么办

股票本来就是有赚有赔的,亏了5万的情况下,只要目前不是特别需要那笔钱,还有现金可以周转,可以放着不看它,等到听说全盘大红的时候,再看,然后挑着赚的卖掉。至于急需钱,那么就止损就可以了。
一、如果急需钱,止损是一个好的选择。
如果一直急着用钱,只等着股市的钱去用的,那么就卖掉,止损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那5万亏了,哪怕再惨,也是白干一年的事,能在股市亏5万的人,薪资绝对不是5万年薪的事,所以说,5万虽然不少,但是也不至于太惨,就当白干了一年吧。
二、本来就已经亏了,如果不急用,并且那支股没有退市的势头的,放着也无妨。
如果只是亏,但是自己的经济并没有太大的风险,那支股票的原公司也没干什么作死的事,这样的话,就在那放着,等涨就行了,股票本身就是起起落落的,到时候涨回去的时候,再卖掉就是了。如果看着不爽,那就不看,等到朋友圈说全线都大红的时候,自己再去看看自己的股票,到时候发现是红的了,那就卖,虽然要等一段时间,但至少亏不了多少。
三、炒股是投资,本身就有盈亏的风险。
再说说炒股。股票虽然说好听了是投资,但何尝又不是一种赌?股票本来就有涨有跌,哪怕是几个大厂,他们的股票也是有涨有跌的,只是大体上都是涨的而已,所以他们的股票就比较保险一些。所以说,只要投资了股票,除非运气爆棚,或者是眼光很好,不然都应当做好有盈有亏的准备。
总的来说,亏5万确实很多,但是能亏5万的人,多半本钱上面也是超过8万以上的,那么,亏了这5万,只要自己不是太缺钱,那么就放着吧,如果实在是缺现金周转,那么先卖掉吧,缓缓再赚。

四:代人炒股亏损怎么办

刘先生认识了一个“炒股高手”,炒股特别厉害,他说可以帮忙炒股并口头约定收益五五开。不料,刘先生加大投资后连本金都产生了亏损,一怒之下,刘先生将这位“炒股高手”起诉至法院。他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

托人炒股亏损后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刘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炒股高手”江某,江某自称是股票经纪人并承诺每年帮其炒股赚取1000倍的盈利。于是,刘先生便与江某达成口头协议,全权委托江某炒股,约定收益由双方各占一半。

2020年7月,刘先生将其股票账号及密码告知江某,当时刘先生的账户资产金额为30万元。2020年8月,经过江某的操作后,该股票账户的资产金额增至60余万元。刘先生爽快地按照双方约定将收益的一半支付给了江某。

之后,江某以该股票账户的剩余资金40余万元继续为刘先生炒股。但股市波动,直至2021年2月刘先生收回该股票账户的控制权时,账户余额仅剩20余万元,出现了亏损。

刘先生为此向法院起诉,要求江某返还分红款及利息,并赔偿股票本金损失及利息,合计30多万元。

刘先生诉称,江某未在证券公司任职,也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及证券从业人员执业证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双方之间的委托理财合同无效。即便有效,江某也是委托关系中的过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未在买卖股票时征得其同意,事后亦未及时告知有关情况,严重侵害了其知情权,同时江某还作了一周年“保底1000倍收益”的承诺,上述行为存在重大过错。

江某则辩称,刘先生主张的证券法相关规定并非规范私人之间的委托炒股行为,本案是委托理财法律关系,其谨慎履行受托义务,按照刘先生委托进行炒股事务,根据炒股记录,其有赚有赔,不管盈亏都及时报告给刘先生,没有隐瞒,不存在过错。刘先生在未到一年的操作期内,未经协商单方终止委托关系,是刘先生的责任。同时,其否认曾向刘先生承诺一年1000倍收益。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求

增城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刘先生不服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指出,关于刘先生与江某的委托理财合同效力问题。委托理财是指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将该资产投资于期货、证券等交易市场或通过其他金融形式进行管理,所得收益由双方按约定进行分配或由受托人收取代理费的经济活动。委托理财可分为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和非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又称民间委托理财,民间委托理财的受托人包括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专门法对金融机构的委托理财活动加以规范,并不适用于受托人为自然人的民间委托理财。

本案中,刘先生称江某未取得证券经纪资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主张涉案委托理财合同无效,适用法律错误。双方虽未签订书面的委托理财协议,但江某已经实际代为履行了炒股的义务,涉案委托理财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关于江某是否应向刘先生返还分红款及利息,并且赔偿股票本金损失及利息问题。本案中,刘先生主张江某未按照其要求报告委托事项的处理情况,但刘先生作为委托人并未要求江某在买卖前要征得其同意,该主张与刘先生承认全权委托江某炒股的事实相悖。刘先生称江某作了保底承诺,但其提供的

股票市场本身极具风险,市场走向、股市波动并非江某个人所能掌控,刘先生在2020年7月委托江某炒股,2021年2月单方终止委托关系,委托期间尚未满一年,不能得出江某违反上述承诺的结论,其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证实因江某的过错或超越权限造成其损失,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温馨提醒:股市有风险,理财需谨慎

投资者在委托他人理财或购买理财产品时,要提高风险意识,保持理智和谨慎,应当正确认识收益与风险。

不要轻易被“保底承诺”“收益率高”等广告语迷惑,在委托他人或机构理财时,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切莫因“口说无凭”而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广州日报)


五:别人帮忙炒股亏损怎么办

我年轻时多次帮助别人炒股票,有几次确实造成了重大亏损,虽然主要责任不在我,但是我依然自责。10多年来依然无法忘记。

2014年我的一个同学为了帮助我提升业绩,让他姐夫到我那里开户。开始存入5万元,后来居然在2015年行情5000点时,又存入了50万元!结果后来这50万元后来由于崩盘全部被套,损失一大半。而我在4700多点全部清仓卖出时却忘了提醒他!

对于他的损失,我感觉自己多少有一点责任。我还是能帮助他一点点的,但是这一点点我却由于疏忽没有帮。现在依然觉得当时对他的关心照顾不够。

2010年一个女人通过朋友认识我,因佣金转户到我们营业部,并且业绩算在我的头上。她偏得让我帮推荐一只股票。几次拒绝后,她居然生气了。

那是想我只好跟她提了一支股票,一支医药股。就是建议她看看。我没有想到她居然只有5000块钱,并且把5000块钱全部买了这支股票。结果这支股票突发了黑天鹅事件。股价暴跌50%以上!里面的100多只基金全部亏损套牢。她也亏损50%以上!

半年多以后,股价涨回来她保本出局。然后又从我们公司转走账户。又过半年后这只股票又涨了一倍多。

我在这件事的主要问题在于我没有注意到她把所有资金都买入了这一只股票。这本身就是一个严重的资金管理问题,但是当时我却没有在意。

还有一次,一个客户不守承资金迟迟没有到位。使我无法及时补仓。我一怒之下把经我手操手,他原本已获利的百分之十几的几只股票,全部保本卖出!从此不再和他合作。

但是现在想起来,我当时的举动确实有点过激。如果是现在,我肯定是不会这么做的。

现在想起来,是因为我当时的境界不够大。所以无法处理好这些事情。总之一个高手的成长历程,都是用很多亏损来的。并且其中不少亏损是亏的别人钱。

正像俗话说哪个名医手下没有几个冤死鬼呢?

标签: 刘先生 江某

发表评论

兴宁商会Copyright Your WebSite.Some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粤ICP备20014367号-1 兴宁商会强力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