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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兰德首次回购3.92万股,支付金额210万元

投资资讯 2022年06月16日 16:35 2 touzi333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0-04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东晖持有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兰德”或“公司”)3,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90%;赵艳兴持有公司4,414,2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04%(其中,直接持股数为2,880,000股,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北京易东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股数为1,534,284股,该部分股份为限售股);珠海时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时间”)持有公司1,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0%;陈选良持有公司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史晓丽持有公司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5%;王凯持有公司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0%。上述股份除赵艳兴间接持股外,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个人资金需求或改善个人生活所需,张东晖、赵艳兴、史晓丽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张东晖合计减持不超过99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48%;赵艳兴合计减持不超过 72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80%;史晓丽合计减持不超过 22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56%。本次减持期间(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

2、因经营发展需要和投资等财务安排,珠海时间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33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3%。本次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

3、因个人资金需求或改善个人生活所需,陈选良、王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陈选良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1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38%。王凯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9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23%。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主体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珠海时间原名:宁夏时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张东晖、赵艳兴、珠海时间、史晓丽、陈选良、王凯的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张东晖、赵艳兴、史晓丽、王凯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兰德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宝兰德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兰德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董事、高管赵艳兴同时承诺:

“在不违反前述锁定期及限售承诺的前提下,本人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公司其他股东珠海时间、陈选良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兰德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宝兰德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兰德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上述人员或企业共同承诺:

“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股5%以上股东张东晖、赵艳兴承诺如下:

“本人/本企业对所持宝兰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存在减持的可能性。若减持,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和第二年内,本人/本企业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分别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宝兰德股票总数的25%和25%,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本企业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本人/本企业若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人/本企业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人/本企业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指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股东)身份的,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承诺关于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规定。”

(2)公司股东珠海时间承诺如下:

“本企业对所持宝兰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存在减持的可能性。若减持,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和第二年内,本企业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分别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宝兰德股票总数的25%和25%,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企业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本企业若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公司股票上市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截至首次公开发行材料受理日,投资期限不满36个月,本企业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截至首次公开发行材料受理日,投资期限在36个月以上但不满48个月,本企业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截至首次公开发行材料受理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的,本企业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股票上市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截至首次公开发行材料受理日,投资期限不满36个月,本企业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截至首次公开发行材料受理日,投资期限在36个月以上但不满48个月,本企业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截至首次公开发行材料受理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本企业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公司其他股东史晓丽、陈选良、王凯承诺如下:

“本人对所持宝兰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存在减持的可能性。若减持,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和第二年内,本人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分别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宝兰德股票总数的25%和25%,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本人若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人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此外,张东晖先生、王凯先生虽已辞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职务,但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张东晖先生、王凯先生承诺按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股份增减持管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减持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等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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