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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克股票_诺瓦泰克股票

股票学习 2022年08月06日 12:05 2 touzi333
药明康德后期动能强劲,前景广阔,持续做cdmo领头羊!
无锡2021年5月14日 /美通社/ 全球领先的开放式生物制药技术平台公司药明生物(WuXi Biologics, 2269.HK)与药明康德子公司合全药业今日宣布正式成立合资公司药明合联(WuXi XDC)。该公司将专注于从事抗体偶联药物(ADCs)等生物偶联药物合同研发生产服务(CDMO),并由李锦才博士出任首席执行官。
  根据双方签署的合资协议,药明生物和合全药业将各自出资1.2亿美元和8000万美元,分别持有药明合联的60%和40%股份。药明合联将成为药明生物的非全资子公司,提供从抗体和其他偶联生物药、连接子/有效载荷到生物偶联药物原液及制剂的端到端服务。
  “生物偶联药物作为解决未满足医疗需求的后起之秀,近年来迎来了蓬勃发展。我们非常高兴恰逢其时地推出药明合联,强强联合药明生物与合全药业的能力和规模优势,更好地提供一体化研发生产服务,支持全球合作伙伴布局创新生物偶联药物,加速研发进程,降低成本。”药明生物首席执行官、药明合联董事长陈智胜博士表示,“我们也很高兴宣布李锦才博士的新任命,我们相信他的出色领导能力,将助力药明合联建立卓越的生物偶联药物CDMO服务能力,赋能全球合作伙伴实现生物偶联药物从概念到商业化生产的全过程。”
  合全药业首席执行官陈民章博士表示:“很多生物偶联创新药研发企业经常需要在抗体、连接子/有效载荷、生物和化学偶联等各个方面与多家CDMO进行合作,从而面临复杂的全球供应链以及项目管理的挑战。在过去几年,我们与药明生物在ADC以及其他各种新型生物偶联药物开发方面密切合作,共同致力于为合作伙伴提供高效研发和生产生物偶联药的一体化服务。随着药明合联的成立,我们将会更好地整合合全药业和药明生物双方在各自领域中业界领先的资源,进一步优化生物偶联药物研发生产的平台能力,支持更多新药更快上市,惠及更多病患。”
  药明合联首席执行官李锦才博士表示:“我很荣幸领导药明合联。药明合联将充分利用药明生物与合全药业的领先技术和强劲产能,打造卓越的生物偶联药一体化技术平台,加速赋能全球合作伙伴研发高质量生物偶联药物,造福广大病患。”
  李锦才博士于2011年加入药明生物,拥有20年生物制药研发和产业化经验,涵盖工艺研发,放大和临床及商业化GMP生产等领域。在药明生物任职期间,李博士领导组建了细胞培养工艺开发和中试生产等多个重要部门,并在随后管理生物药原液一厂(MFG1)期间带领团队通过了首个美国FDA和欧盟EMA的药品上市批准前检查。在加入药明生物之前,李博士曾在Diversa Corporation(现巴斯夫)、Tanox和基因泰克(Genentech)等出任要职。李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化工系,并获得美国马里兰大学生化工程系博士学位。
  关于药明生物
  药明生物(股票代码:2269.HK)作为一家香港上市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开放式、一体化生物制药能力和技术赋能平台。公司为全球生物制药公司和生物技术公司提供全方位的端到端研发服务,帮助任何人、任何公司发现、开发及生产生物药,实现从概念到商业化生产的全过程,加速全球生物药研发进程,降低研发成本,造福病患。
  截至2021年3月22日,在药明生物平台上研发的综合项目达361个,包括190个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137个在临床早期(I期,II期)阶段,32个在后期临床(III期)以及2个在商业化生产阶段。预计到2024年后,公司在中国、爱尔兰、美国、德国和新加坡规划的生物制药生产基地合计产能将达到43万升,这将有力确保公司通过健全强大的全球供应链网络为客户提供符合全球质量标准的生物药。
  药明生物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视为业务发展和企业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立了由首席执行官领导的ESG委员会,在提升运营效率的同时践行可持续性发展承诺。如需更多信息,请浏览:。
  关于合全药业
  合全药业是在中美两地均有运营的药明康德子公司,服务于生命科学行业,拥有卓越的化学创新药研发和生产的能力和技术平台。作为全球新药合作研究开发生产领域(CDMO)的领军企业,合全药业致力于为全球合作伙伴提供从临床前到商业化,高效、灵活、高质量的一站式CMC(化学、生产和控制)解决方案。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司网站:

一、即将重组的股票有哪些?你怎么看?

优质答案1:

近日,央企改革概念持续受到资本市场的追捧,巨型央企的重组消息也从未停止。继中国电建重组获批之后,上港集团也披露称,公司正在研究收购上海锦江航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那么除了这家之外,2016年具有重组预期的股票还有哪些?

具有重组预期的股票有哪些

股票重组好事还是坏事?

股票重组是好是坏:重组一般来说就是一个公司发展得较差甚至亏损,更有实力的公司通过向该公司置入优质资产,而置换出不良资产,或者通过资产注入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使公司的竞争力加强。重组成功一般意味著公司将脱胎换骨,完全从以前的微利甚至亏损中摆脱出来成为优质的公司,当然也有特例。

还是得看有没有庄家,股价的相对位置。如果之前庄家有建仓,位置较低,后期利润空间就大。如果没庄家,就算位置低,庄家说不定会用重组来打压股价达到自己的建仓目的。位置太高了,有庄家在里面,也得小心庄家是不是用重组来派发筹码了。

优质答案2:

所谓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大致上包括:吸收合并、出售部分业务等等。

的确我们的A股市场博重组概念的人非常多,但这行为风险也很大,往往也是九死一生。这也是我们的资本市场不成熟的标志之一,因为A股里的烂股太多了,可以操作的优质股票不是价格太高,就是周期不对。这就逼着中小散去炒这些重组概念。

要放在以前这些壳资源还是比较有价值的,甚至出现了一大批养壳的专业户,赚的盆满钵满。自从我们的注册制有序推进,这一现象被打破了,炒作壳资源的现象已经收敛了很多。一旦未来注册制全面放开,这些壳资源就没有了价值,我们的A股就会清爽很多。

另外的一种重组就是放出去消息吸引散户来买入,然后被套个几年都很正常。这也就没啥好说的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这始终不是长久之计。到现在也机会没听过哪个小散是依靠重组发财的,用九死一生来形容,毫不夸张。

二、新高的股票还能持有吗?

优质答案1:

创新高的股票是市场认可的股票、必将会再创新高、尤其消费白酒、科技芯片必再创新。而走下降通道的股票是市场抛弃的股票。

优质答案2:

新高的股票还能持有吗?具体情况得具体去分析。

一、看是否涨出了庄家吸货时的最高成本区的两倍,如果是,今后就没有创新高的可能;

二、再看股价回调,应不会破前底部,也就是不能跌破之前启动底创新低;应该高于前底做新的底部或等于原底部;并且受重要周均线支撑。

三、看创新高后,股价必须迅速拉回最高成本区以下,中期调整,再次补回部分筹码重新控盘;也就是波浪理论中的第二浪【ABC三浪】进行中期调整,并且在此期间,反复小幅拉高,高抛低吸,庄家压低筹码成本。

四、由前期最高点下跌的过程中,不能有太大的跳空缺口,如果有,必须日后反弹回补上这个缺口,不然会造成大量的套牢盘,日后主力拉升,会避开这个缺口,缺口的顶部,将是日后拉升的最高点了。 一般来说,价升量增、价跌量缩是大盘或个股运行的正常形态。指数或价格处于上升阶段时成交量往往很大;股指见顶时成交量便极度萎缩。而黑马的出现往往反其道而行之,它会在低位时大幅放量,甚至超过前期筑头时的成交量,这种情况被称为"巨量过顶",表明该股后市看好。

下面用几个图例更能说清楚一些

三、被忽悠买入新三板股票,现在上不了市,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优质答案1:

现在新三板改革,新设精选层,可以连续竞价交易。如果是正常的公司应该都有退出的机会。

优质答案2:

传统途径一:以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多认为新三板交易市场系合法的交易场所,受害者与股票出卖人之间形成的是正常的股票买卖关系,股票的价格波动及交易障碍是正常的市场问题,不属于刑事案件,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



传统途径二:民事诉讼请求撤销合同



1、以合同欺诈为由要求撤销合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在当事人签订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欺诈导致另一方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的,被欺诈者可在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合同,要求对方返还相关财物。但此种维权方式仍然具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受害人并无法举证证明欺诈者与卖方系同一人或存在共谋,因此民事诉讼撤销合同路径难以实现理想效果。



2、以合同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合同。



同样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内容、交易标的存在重大误解可以要请求人民币法院撤销合同,然而受害人遇到一个新的问题,证券交易并和普通货物交易存在明显的差别,证券市场各种消息弥漫,投资者投资某个公司股票时需要根据公司披露资料、市场信息、市场预测做出自己的判断并承担投资风险,即所谓“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卖方故意散布虚假信息,否则不能简单的仅仅以自己的重大误解要求撤销买卖合同关系。



传统途径三:以交易诈骗、交易欺诈为由向证监会举报



首先,诈骗属于刑事案件,并非证监会职权范围,难以奏效;其次,交易欺诈证据不足,受害人无法向证监会提供卖方存在欺诈行为的证据,此途径依然受阻。



律师分析:



本律师经结合案件实事,认真研究《证券法》\行政法后认为,目前唯一正确的途径是向证监会举报,然而这个举报不是以欺诈或诈骗为由,而是以操纵市场为由。原因如下:



1、证监会行使监督、管理证券市场的行政职权,其法定职责不容推脱;

2、证监会有权对内幕交易、信息披露、交易欺诈、操纵市场及其他证券市场违法行为行使监督管理权,受害人举报交易欺诈可以,但要提交相关证据很难。换个角度,提交操纵市场(操纵股价)的证据则容易,目前很多网站详载了三板市场各挂牌公司交易信息,很容易取得,分析梳理后“操纵市场”证据清晰可见;

3、操纵市场与交易欺诈不可分割,就大部分案件情况来看操纵市场与欺诈相辅相成,互为手段,举报操纵市场有理有据,较容易实现受害人维权主张。

待证监会依法展开调查,则相关人员、信息、证据、线索会逐渐浮出水面,受害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时机,再从民事赔偿的角度主张自己的权利,最终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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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药明 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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