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投资资讯文章正文

沪硅产业07月05日被沪股通减持9.66万股

投资资讯 2022年07月06日 10:58 2 touzi333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1-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9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俞跃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俞跃辉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1-070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9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并对《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方案》“五、生效条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19年,公司制定并实施《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合计向267名激励对象授予9,506.3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3.456元,授予日为2019年4月21日,有效期5年,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计划并确定授予日之日起计算。

2019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4月21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同意公司实施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二、本次调整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具体内容

本次调整的内容涉及《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方案》“五、生效条件”相关内容,调整前后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公司和激励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方可依据计划约定的1/3、1/3、1/3生效对应批次的激励。

公司应达到以下业绩条件:

注:以上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如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对相关业绩指标带来影响,造成指标不可比情况,则公司董事会可以对相应业绩指标的实际值进行还原。

调整后: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三、本次调整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原因

2019年,公司制定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依据公司历史发展情况并结合当时对未来发展趋势的预判,制订了2020-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然而,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各地陆续爆发,在一定时期内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了影响。目前公司生产、销售已基本恢复正常,子公司上海新昇也克服了设备延迟到货、调机工程师推迟入境等问题,于2020年底仍按原计划完成了20万片/月产能的安装计划,但是在客户端的产品论证还是出现了一定延误。此外,由于半导体行业的国际供应链受国际环境变化的扰动,部分下游客户也在设备引进、产品销售、技术研究等方面受到了影响,这也间接影响了公司部分产品的认证和销售计划。

但是,在上述新冠疫情和市场环境对行业造成影响的背景下,公司还是着眼于长远发展,做出了积极的战略调整,加大“逆周期”投资,持续进行扩产。虽然加大资本开支短期内会影响公司业绩,但这也将能帮助公司尽快实现规模效应,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与此同时,持续的建设也将可以满足国内下游客户增加产能带来的对半导体硅片需求,从而保障对国内主要客户的有效供应,实现“自主可控”的战略目标。

综上,公司实际经营环境较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制定时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激励计划中所设定的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和当前公司发展环境及战略方向有一定的差异。若沿用原业绩考核目标,将减弱甚至失去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于核心员工的实际激励作用,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最终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依据实际情况,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长期利益,合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拟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部分业绩考核目标。

四、本次调整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部分业绩考核目标,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环境所采取的有效应对措施。在当下百年未遇之全球大变局的特殊时期,公司未来发展的市场环境仍然严峻,要完成调整后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依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半导体制造企业作为高科技企业,具有投资规模大、固定成本高的特点,国内外半导体制造型企业经常采用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指标,该指标能剔除负债和折旧的影响,较好的反映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性现金流产生的能力,是较好的衡量公司价值创造的综合性指标。因此,本次业绩考核目标调整,除保留净利润指标外,还增设了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的可选指标。本次业绩考核目标调整同时还调高了营业收入增长率考核指标,由8%年增长率提高到12%年增长率,体现了公司的成长性。综上,本次调整设置两类可供选择的利润考核指标,同时适当提高营收增长率指标,有助于公司动态适应外部变化,鼓励管理层落实“逆周期”投资战略,更加有利于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着眼于长远发展,并能充分发挥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此外,考虑到此次业绩考核目标调整的合理性,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业绩考核目标调整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放弃2021年度行权额度,但仍保留2022年度行权额度。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部分业绩考核目标,是公司在新冠肺炎疫情、国际环境变化和“逆周期”投资策略背景下,根据实际经营环境所采取的有效应对措施。本次调整增加了国内外半导体制造型企业常用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指标,同时还调高了营业收入增长率考核指标。本次调整有助于公司动态适应外部变化,鼓励管理层落实“逆周期”投资战略,更加有利于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着眼于长远发展,并能充分发挥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及过程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有利于发挥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内容、本次调整已经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按前述相关规定的流程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1-068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9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路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1-069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9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董事会同意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2,772.31万份股票期权。同时,董事会同意对已离职人员对应的1,189.4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一)公司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期:2019年4月21日

2、等待期:股票期权授予满24个月

3、授予数量:9,506.34万股

4、授予人数:267人

5、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数量:0股

6、行权价格:3.4536元/股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因员工离职和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导致的股票期权注销总量为3,961.71万份。

(一)已离职员工的股票期权注销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鉴于3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89.4万份不得行权,拟进行注销。

(二)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2020年,300mm正片的年销量不低于30万片。

2、2020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

4、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评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分别对应计划行权100%、100%、80%、0%、0%。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64.76万元,低于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基于此项主要原因,拟将第一个行权期所涉及全部2,772.31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为对已离职员工及第一期行权条件未达成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票激励管理方案(2018年修正)》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同时对已离职员工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及《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已离职员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的获授期权予以注销。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且有部分已离职员工,公司拟对相应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已离职员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的获授期权予以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亦不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本次注销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注销手续。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1-071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徕路200号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10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次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或者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5日(9:00-11:30,14:00-16:3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1年10月25日16:30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水路1000号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水路1000号

邮编:201306

电话:021-52589038

传真:021-52589196

邮箱:pr@sh-nsig.com

联系人:王艳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发表评论

兴宁商会Copyright Your WebSite.Some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粤ICP备20014367号-1 兴宁商会强力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