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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诺微股票(纳微科技股票)

股票学习 2022年06月23日 12:34 2 touzi333
傍晚8点38分,市场传来四个热议的消息,马上分享给各位:
1.但斌加仓美股遭遇大跌,遭遇滑铁卢,产品净值回撤,被怒怼:水平在哪里?
这样的行情,对私募大佬但斌而言却是痛苦的。据悉,由于前期“清空”A股加仓美股,但斌错过了A股反弹后又遭遇了美股大跌,旗下产品净值出现回撤。
据悉,一则聊天记录在网上传播,有投资者称:“每次我们讲这么多,你们就一句控制仓位,你们做好风险,实际呢,你们的水平呢?”东方港湾工作人员也给出加仓美股的三大理由,但净值回撤摆在眼前,确实很难让投资者信服。
范斌的东方港湾产品遭遇了滑铁卢,其实加仓美股也无可厚非,或许是加错了时机,加错了种类。
要对自己的国家充满信心,对国内A股市场充满敬畏之心,才能享受到中国的改革发展所带来的红利。崇洋媚外没有好结果。
2.比特币跌破2万美元!2.1万亿美元蒸发 28万人已爆仓!一个“苹果”没了
6月18日晚,比特币跌破2万美元(约 13.42 万元人民币)关口,为 2020 年 12月以来首次。此前,据证券时报报道,在6月14日,比特币跌破2.1万美元大关,一度有近28万人爆仓,约65亿资金蒸发。其中,“华人首富”赵长鹏身家缩水90%,全球首富马斯克也被套牢。
据每日经济新闻的测算,加密货币现在的总市值约为9000亿美元,低于11月的3万亿美元,加密货币市场“蒸发”掉了2.1万亿美元,接近于一个苹果市值2.13万亿美元的市值。
有网友戏称,3000到6万是富人赚的,6万到2万是穷人亏的。巴菲特对虚拟币也不是看好,我国也禁止虚拟币在国内交易,如果不禁止任其发展,这个损失比炒股票损失还要悲哀
3.下周解禁市值1032.24亿元 环比增加116.83%
数据显示,下周将有84只股票面临限售股解禁,合计解禁量为69.54亿股,按最新收盘价计算,合计解禁市值为1032.24亿元,较本周解禁市值环比增加116.83%。
从解禁股情况来看,协鑫能科、卓胜微等解禁金额超90亿元,齐鲁银行、纳微科技、阳光诺和、协鑫能科等流通盘将增加超100%。
解禁市值在1000亿左右,和目前大盘每天的成交量在万亿相比,冲击力并不是很强,因为分摊到每天200亿左右,但是而且还有公告的时间,并不会在一周之内全部抛售出去,因此,大家不必过分担心。
4.“吞象”5年无结果!70亿定金被深套 这家公司去年巨亏64亿
历时近5年,中天金融“蛇吞象”收购仍无结果。
6月17日晚,中天金融称以现金方式购买华夏人寿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在进程中,未形成最终方案。
2017年11月,中天金融与北京千禧世豪、北京中胜世纪签订框架协议,拟以310亿元收购华夏人寿21%-25%的股权,支付了70亿元定金。
2021年,中天金融发生巨额亏损64亿元,旗下中融人寿也亏损65亿元,70亿元交易定金也未能收回。
信永中和财务报告意见认为最终可收回金额无法估计,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可能超过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1.5亿元,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
70亿元的定金能否收回,决定了中天金融今后的走向,如果产生巨大亏损,符合退市条件,将有可能离开证券市场,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一:新诺微股票怎么都不涨

庄家或者说主力控盘下的二级市场,他们怎么赚钱?一种是经济长线向好整个市场估值抬高,理论 上每个 人能分一杯羹, 这个称为估值增量市场中大家只要选对股放着不动躺赚,第二种波动或者说震荡市场(估值平稳)下主力要赚钱,实际上就要让有人亏钱,就变成 了主力总是在欺骗散户对付散户,赚散户的钱。而市场估值因为战争、天灾、疫情等降低了的时候,第二种情况就更是这样,理论上大家都需亏,而有主务还想赚钱必更来狠招吞骗死整死散户。


二:诺思微股票

1、430047。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宣布成功完成近4亿人民币股权融资。本轮融资由中科招商集团与天津泰达海河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基金共同参与完成。此次融资将助力诺思进一步加大在新产品研发的投入,为客户提供覆盖全频段、更优性能、高可靠性的产品与服务;预计在一年内全面加速产能释放,达年产20亿颗滤波芯片的产能规模,助力国频芯片产业发展。
2、诺思在国内及国际BAW领域申请及授权专利已达505项,其中PCT专利146项,在滤波器设计、器件结构、工艺、封装等多方面建立起强有力的技术壁垒与先发优势。诺思的专利累计在国内BAW射频芯片领域排名第一。2021年诺思业务呈上升趋势,产品竞争力和业务营收都在大幅提升,此次新的资金进入势必给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带来新的动能。诺思也在此感谢一直关注和支持我们的业内同仁,愿携手国内外广大客户,继续实现技术与市场的突破,进一步推动我国滤波器产业的发展。
,诺思已有研制和成熟的产品500余款,产品也有多种封装形式可供选择,主要有WLP芯片类,塑封类,陶瓷管壳封装类,在保证卓越性能的同时,将进一步为终端客户设计提供更灵活、更具性价比的射频芯片选择。诺思的系列产品已逐步进入国内外众多知名的移动通讯终端产品品牌厂商以及ODM厂商的供应链体系。2021年7月,诺思体声波滤波芯片累计出货量就已经突破5亿颗。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半导体器件、电子器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半导体材料、半导体器件、电子仪器、设备整机及零部件的批发兼零售;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MEMS射频滤波芯片的生产、销售。

三:微诺时代股票

000611 因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没有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该公司股票时代科技(证券代码为000611)自2012年4月10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如果自己把握不好节奏, 可以跟上我们的牛股操作, 加 君羊179457380 分析

四:中微公司股票

但隧道效应理论在讨论控股股东掠夺的时候,一般比较少涉及到管理层,特别是控股股东和管理层的合谋侵害(掠夺)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华润微股票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2-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3月16日,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二)2022年2月15日,公司收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49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2022年2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四)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个别员工向公司询问了激励对象确定规则、流程等情况,公司就员工相关疑问进行了解释和说明。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其他意见。2022年3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6)。

(五)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六)2022年3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七)2022年3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16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确认为1,273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确认为1,181.20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内容不违反《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不违反《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截至首次授予日,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违反《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对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确认为1,273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确认为1,181.20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2-021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3月16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181.20万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3月16日为授予日,以34.1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73名激励对象授予1,181.2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2年2月15日,公司收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49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3、2022年2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4、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个别员工向公司询问了激励对象确定规则、流程等情况,公司就员工相关疑问进行了解释和说明。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其他意见。2022年3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6)。

5、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2年3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7、2022年3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16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确认为1,273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确认为1,181.20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内容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方可依据本计划向激励对象进行限制性股票授予,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外部董事构成,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完善,运行规范;

(3)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制度及绩效考核体系;

(4)发展战略明确,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稳健;近三年无财务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5)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5)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6)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7)授予时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出现C(部分合格)以下的情况;

(8)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本公司不得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

4、公司授予业绩条件

限制性股票授予时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授予:

(1)归母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且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或行业均值;

(2)归母净利润三年复合增长率(即2020年较2017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或行业均值;

(3)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6.1,且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或行业均值。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发表的明确意见

1、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3月16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6、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3月16日,同意以34.1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73名激励对象授予1,181.2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五)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3月16日

2、授予数量:1,181.20万股

3、授予人数:1,273人

4、授予价格:34.10元/股

5、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公司未设置监事会,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3月16日,同意以34.1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73名激励对象授予1,181.2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自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及有权国资主管部门及/或其授权主体要求,采用国际通用的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B-S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以2022年3月16日为估值基准日进行预测算,估值模型的各参数取值及说明如下: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期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二)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2-023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为本案追加的共同被告,与原告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南昌诺思微系统有限公司无关联及合作关系,与被告六南昌高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目前所合作项目尚处于合作初期,尚未产生营业收入。

● 涉案金额:人民币3.007亿元,无事实依据。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一贯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未侵害原告的技术秘密,经公司判断本案件败诉可能性极低,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极小,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极小。公司将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8月17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案号为(2021)津03知民初267号的专利权纠纷一案,原告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南昌诺思微系统有限公司诉被告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陈建波、南昌经纬辉开半导体有限公司、南昌紫薇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南昌高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

近日,华润微全资子公司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公司子公司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为本案追加的共同被告。

公司子公司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与原告无关联及合作关系,与被告六南昌高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目前所合作项目尚处于合作初期,尚未产生营业收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号:(2021)津03知民初267号

(二)开庭时间:暂未收到开庭传票

(三)诉讼当事人

原告一: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原告二:南昌诺思微系统有限公司

被告一: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陈建波

被告三:南昌经纬辉开半导体有限公司

被告四:刘冬梅

被告五:王亮

被告六:南昌高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七: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八: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

第三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的行为与南昌高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被告一起侵犯了原告的技术秘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特提起诉讼。

(五)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技术秘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查看、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原告的技术秘密;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各被告立即销毁其已经获得的技术秘密载体,清除其已经获得并控制的技术秘密信息;

3、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本案的全部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亿元;

4、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本案的全部被告共同承担原告为本案诉讼所花费的合理开支包括律师费、审计费、公证费等,截至2022年2月15日已发生人民币70万元;

5、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全部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及保全费。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本案的涉案金额为人民币3.007亿元,无事实依据。公司一贯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未侵害原告的技术秘密,经公司判断本案件败诉可能性极低,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极小,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极小。公司将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2-022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以现场及通讯(包括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1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小军先生主持,公司总法律顾问李舸先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及公司《经第七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首席运营官李虹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已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数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确认为1,273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确认为1,181.20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的其他内容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李虹、吴国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2年3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34.1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73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1,181.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已于2022年1月7日投资设立华润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并拟将其作为公司一级组织进行管理,新设机构主要职责是加大公司在大湾区的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厘清公司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职业经理人管理工作方案>及其要点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标签: 激励 限制性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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