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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股本总额)

股票学习 2022年04月20日 13:47 16 touzi333
第十一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发起人协议;
  (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四)招股说明书;
  (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上市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五、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

2、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

3、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

4、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

5、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

6、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所以重点是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

扩展资料:

狭义的上市即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当大量投资者认购新股时,需要以抽签形式分配股票,又称为抽新股,认购的投资者期望可以用高于认购价的价格售出。在中国环境下,上市分为中国公司在中国境内上市或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或B股)、中国公司直接到境外证券交易所(比如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H股)以及中国公司间接通过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并以该离岸公司的名义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红筹股)三种方式。

广义的上市除了公司公开(不定向)发行股票,还包括新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发布/推出。

历史沿革的合法性、经营的独立性、财务状况的客观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企业所有制不同、股本规模及融资需求不同,发展历程的不同、技术含量的差异、盈利能力的差异,在国内资本市场分别在上海主板、上海科创板、深圳中小板、深圳创业板挂牌上市交易。其中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最近一期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最近两年净利润不少于一千万可以申请创业板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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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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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公司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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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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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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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股票上市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另外,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股票上市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另外,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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